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42条和《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融资租赁实质上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交易方式。在租赁期满后,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于出租人。租赁合同中往往会包含关于租赁期满后租赁物归属的条款,比如承租人在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可选择行使购买租赁物的权利,通过支付一定的残值购买款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2.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处理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一)返还租赁物;(二)优惠续租;(三)留购。承租人支付名义货价后取得租赁物所有权。”
融资租赁合同与借贷合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都涉及资金的融通和偿还,但两者在法律性质、交易结构、标的物权属、风险承担以及合同目的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1. 合同性质: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结合了租赁与融资双重性质的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购买租赁物,并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支付租金的同时获得对租赁物的使用权。而借贷合同则是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仅需按约定归还本金及利息,不涉及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
2. 标的物权属: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通常归属于出租人,待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选择购买租赁物或返还租赁物。而在借贷合同中,不存在特定标的物,只有货币资金的借用和归还。
3. 风险承担: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风险(如毁损、灭失等)一般由承租人承担;而在借贷合同中,资金一旦交付,其风险即转移到借款人手中,出借人无需承担资金使用的具体风险。
4. 合同目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在于使承租人能够以租赁方式获取并使用租赁物,同时通过租金分期付款的方式实现融资需求;借贷合同的目的则简单明确,即满足借PG电子 PG平台款人的资金需求,借款人自行决定借款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至六百五十七条对融资租赁合同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内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至六百八十条对借款合同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借款合同的定义、合同形式、借款用途、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与借贷合同的核心区别主要体现在交易标的、权属转移、风险分配以及合同目的等多个方面,且这些区别均受到我国《民法典》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制。
在融资租赁PG电子 PG平台关系终止时,租赁物的最终归属权应严格遵循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执行。在实践中,建议各方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明确约定租赁期满后的租赁物处理方式,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遇具体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取针对特定情况的法律意见。
【温馨提示】大律师网,拥有3万+注册会员律师,为您提供快速解决问题的便捷途径。点击下方按钮在线咨询,我们将免费为您推荐专业律师,让您轻松上阵。选择大律师网,信赖我们的品质!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