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互联网基金销售平台的“自动扣款”争议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焦点。近日,多位消费者向南都湾财社记者爆料,某基金销售平台在未获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从其卡中连续扣款,涉事金额从数百元不等。这并非个例,黑猫投诉平台数据显示,多家头部基金代销机构均因“无故扣款”“未经授权扣费”等问题被大量投诉。
互联网基金销售的“一键便捷”背后,为何频现扣款纠纷?是用户遗忘此前的授权操作,还是平台刻意淡化告知义务、默许违规扣费?随着监管新规即将落地,自动扣款的合规边界愈发清晰,行业也亟待重新审视便捷性与用户权益保护的平衡。
李女士(化名)向南都·湾财社记者爆料,某基金销售平台未提前告知,便从其账户中私自扣费。2025年12月15日至22日期间,该公司每日上午从李女士账户扣款50元,累计扣费达400元。李女士在12月22日发现账户异常后,第一时间在黑猫投诉平台发起投诉,截至发稿,她仍未收到该基金销售平台的回应,相关投诉事宜仍处于“处理中”。
“我根本没有买过这个基金,为什么钱就被扣走了?也没有人跟我说为啥扣款。”李女士对此表示不解。南都·湾财社记者在采访中向李女士核实,是否曾设置基金定投计划却因时间过久遗忘,李女士再次查询该平台交易记录后发现,自己确实在2024年设置过定投计划。“如果平台能提前告知,或是扣款时同步说明与提醒,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误会了。”李女士说道。
李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黑猫投诉平台上,多位用户均反映遭遇了该基金销售平台的莫名扣款。有投诉人表示,2025年12月28日,自己在未购买相关基金的情况下,被某基金销售平台从卡扣款500元;还PG电子 PG平台有投诉人称,2025年12月19日14:01:24,某平台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扣款275.56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要求平台立刻退还扣款并说明具体情况。
还有一位投诉人详细描述了扣款经过:2025年8月20日07:12左右,其绑定支付宝的卡(卡号尾号****4993)被该平台无故扣款500元,该用户还附上了对应交易流水号。其强调,自己从未在该平台上购买过基金,也未授权任何自动扣款操作,认为此次交易属于未授权的异常扣款。针对此次扣款,该用户提出三项明确诉求:一是立即核实并退还500元扣款;二是关闭所有与该平台相关的自动代扣服务;三是给出本次异常交易的详细原因说明,同时表示若平台未及时处理,将继续向监管部门及金融消协投诉。
针对该用户反映的未经授权扣费问题,南都·湾财社记者向涉事基金销售平台进行了求证。该平台回应称,经核查,该用户于2024年6月设置定投计划,2025年7月用户主动致电客服咨询,客服已告知如何查看定投计划与赎回资金步骤。该平台还表示:“这是一次完整的、由用户主动发起并确认的金融服务开通行为,资金安全未受影响。”
南都·湾财社记者以“腾安基金”为关键词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截至发稿日共发现211条投诉,投诉原因高度集中在“未经本人同意私自扣费”等方面。将视野放宽至整个基金代销行业,此类扣款争议同样突出。
据新浪黑猫投诉统计数据,2025年3月15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8家基金代销机构共收到192起有效投诉。其中: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67起投诉居首,回复率仅7.46%,完成率为0%,投诉内容主要为“无故扣款、不予退款”;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收到40起投诉,涉及“无故扣款、不予退款、泄露客户信息”;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收到35起投诉,投诉集中于“无故扣款、虚假宣传、客服不处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收到34起投诉,核心问题为“未经消费者同意无故扣款,支出无记录”。
这些投诉反映的问题高度相似:用户银行卡在未收到明确提醒或对扣款事由毫无记忆的情况下,被连续扣款,金额从几十元到数千元不等,部分用户多次与平台沟通,仍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南都·湾财社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部分投诉案例确实存在“反转”。有投诉人在平台介入核查后,最终回忆起曾参加过“1分钱体验”“领红包”等活动,或在更早时PG电子 PG平台候设置了基金定投、资金自动转入等服务,只是因时间久远而遗忘了相关操作。
这一现象也引发了更深层的行业追问:即便存在用户遗忘授权的情况,平台是否尽到了充分的告知与持续提醒义务?
对此,天弘基金在回应类似扣款投诉时曾表示,“通过您上传的交易流水,我们初步判断您可能是曾在余额宝-钱管家-更多中,开通自动转入的功能,比如笔笔攒、蚂蚁星愿、工资理财功能等,开通后支付宝会自动将您的银行卡中的资金扣划,并存入到余额宝账户中”。
这一回应揭示了行业内一个普遍现象:不少用户可能在参与平台各类营销活动时,会在不经意间“顺手”开通了自动扣款服务,而自身却浑然不觉。平台将扣款功能与营销活动绑定,用户的注意力被优惠福利吸引,往往忽略了背后的扣款协议,这也为后续的扣款纠纷埋下了隐患。
针对消费者遭遇的这类“未经同意”的扣款行为,京都律师事务所林斐然律师在接受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违背自愿原则的扣款行为,本质上应该定性成强制交易与违约。消费者的钱款本质上是财产权,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如果无合法依据扣划资金,属于《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消费者有权主张返还。”
林斐然进一步指出,这类行为同时涉嫌违反多部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等,均受到明确侵犯。同时,《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提及,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同样可能涉嫌违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还提及,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
对于消费者可能在参加“1分钱体验”“领红包”等活动时,点击过相关协议但未意识到会开启自动扣款的情况,林斐然强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动扣款必须是明示、单独、主动同意,所谓的默认勾选、捆绑授权、隐蔽条款均不合法。在实践中,确实存在部分平台使用红包、低价诱导,将扣款协议隐藏在长文本中,未单独确认,这种钓鱼式的违规搭售,本身授权不应认定为成立。”
他建议:“平台应该强化弹窗、加粗、高亮、单独选择,对于涉及金钱款项等,更应该明确扣款周期、金额、取消方式。囫囵吞枣试图以格式条款扣费,应直接认定无效,扣款行为不具约束力。”
事实上,监管部门已注意到互联网平台自动扣款领域存在的行业问题,并出台新规划定了清晰的合规红线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对自动扣款、自动续期等服务作出明确规范。《行为规则》强调,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设置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时,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
更为关键的是,新规明确要求,采取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方式收费的,每次扣款应当提前将扣款时间、金额、取消途径以显著方式提醒并通知消费者,同时允许消费者随时取消自动续期、自动扣款。该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
分析人士指出,《行为规则》并非否定免密支付等服务便捷性,而是给行业划定了一条合规红线,让这类服务回归用户自愿、风险可控的本质。
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曾指出,部分平台靠默认勾选、隐藏取消入口、诱导式开通这些方式推广免密支付,本质就是利用信息不对称“套路”用户,相关投诉一直不少。“《行为规则》要求显著展示选项、给用户便捷的取消途径,给行业划定了合规红线,推动行业从靠套路获客转向靠合规留客。”
当“一键开通”的便捷性与“每次提醒”的合规要求相遇,互联网基金销售平台的自动扣款边界,究竟该如何划定?
从法律层面看,林斐然律师明确表示,自动扣款必须满足“明示、单独、主动同意”三个条件。然而现实中,许多平台将扣款协议深埋于冗长的用户条款中,以“领红包”“抽奖”“低门槛体验”为饵,诱导用户快速点击确认;后续实际扣款时,仅以模糊的账单名目呈现,用户往往在收到银行扣款通知时,才惊觉自己的账户“被扣费”。
从用户体验层面看,即便用户确实曾主动开通服务,时间一长也极易遗忘。天弘基金在回应投诉时承认,用户可能开通了“笔笔攒”“蚂蚁星愿”“工资理财”等功能。这些功能名称本身带有营销色彩,用户开通时关注的是“攒钱”“许愿”的场景体验,而非背后的扣款协议,平台也并未对此进行持续的提醒。
肯PG电子官方网站 PG电子网址特瑞、蚂蚁基金、天弘基金等头部销售机构均榜上有名。这反映出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在用户增规模扩张的业绩压力下,部分平台将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异化为“隐蔽性”,将正常的“营销推广”变成了“诱导授权”,把持续告知的义务抛之脑后,最终引发了大量的消费争议。
面对互联网理财服务中可能存在的自动扣款风险,普通消费者该如何做好“自保”?林斐然律师结合行业现状,为消费者提供了四点实操建议:
第一,定期检查支付授权协议。消费者可以定期检查微信、支付宝、银行APP等消费平台的自动扣款、免密支付、快捷支付记录,甚至AppStore都可能有自动扣款,需要及时关闭非必要授权。
第二,谨慎参与平台诱导性活动。日常发现“领红包”“1分钱体验”等诱导链接,不要随意同意协议,应认真看完再下手,确认风险。
第三,主动留意扣款相关提醒。涉及理财产品,切记确认扣款规则,定期巡视通知、短信等信息。
第四,发现异常及时固定证据维权。发现银行卡被无故扣款后,建议第一时间截图扣款记录、协议页面、无明显提示界面、客服沟通记录等材料,固定好维权证据,勇于维权,将不良平台及时曝光,给予舆论压力。
当李女士的400元被连续8天扣走时,她笃定是平台“盗刷”;当记者提及可能是其遗忘的定投操作时,她陷入了沉思。这种用户与平台之间的“记忆错位”,或许恰恰揭示了
服务的一大痛点:在追求极致便捷的过程中,平台与用户之间的信息透明化鸿沟正不断扩大。一方面,用户享受着一键开通、自动理财的便利,体验着
带来的高效与快捷;另一方面,当这份便利被包装成“诱导”,当“自动”操作缺乏持续的提醒,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便在不经意间受到损害。随着《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的落地,每一次自动扣款前都必须“显著提醒”。这道监管红线,能否让“被遗忘的扣款”重回用户的视线?而对于腾安基金,以及众多同样面临扣款争议的基金销售平台,答案或许不在于反复解释“用户曾同意”,而在于深刻反思:当用户自己都忘记了授权操作时,平台,是否尽到了持续提醒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