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03-09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暂未上市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详见《兴华安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PG电子模拟器 PG电子网站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利率债(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信用债、资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利率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PG电子模拟器 PG电子网站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1、资产配置策略;2、利率类品种投资策略;3、杠杆投资策略。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 主要投资策略 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含)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注:(1)本基金费用类别、费用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PG电子 PG平台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兴华安裕利率债A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市场风险、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利率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
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①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风险。政策性金融债市场投资者行为具有一定趋同性,在极端市场环境下可能集中买入或卖出,存在流动性风险。
②投资集中度风险。政策性金融债发行人较为单一,若单一主体发生重大事项变化,可能对基金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
(3)在基金管理人在结合分析宏观、微观分析和市场失衡的特点选择具体的投资策略过程中,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偏差,致使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不一定领先于市场平均水平。
债券品种配置风险是指由于当利率的波动或是债券信用级别的变化导致不同债券品种利差发生变化时,基金在配置不同比例的资金购买不同品种的债券而隐含的风险。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人,其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自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持有时间,并于该基金份额赎回时按照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选择适用的赎回费率并计算赎回费,敬请投资人留意。
2、其他风险:市场风PG电子 PG平台险、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兴华安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8月16日证监许可[2022]1836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服电话:] ●《兴华安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兴华安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了产品概况中